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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A. 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 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 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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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活动范畴的是()。

A. 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
B. 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
C.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D.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下列关于我国“八二宪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我国采用修正案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始于“八二宪法”
B. “八二宪法”和四个修正案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现行宪法
C. “八二宪法”仍将国家机构一章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之前
D. “八二宪法”继承并发展了“五四宪法”好的传统与基本原则,废弃了“七五宪法”与“七八宪法”中不适宜的内容

我国xx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
B. 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C. 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
D. 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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