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诉甲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主持作出调解书:甲公司以其位于A地工业园区厂区内的所属地上附着物抵偿借款。因甲公司到期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发现工业园区管委会已经拆除了甲公司在该园区建设的部分地上附着物,并允许其他企业入驻建厂。双方当事人就折价赔偿一事未能达成协议。法院此时应该如何处理?
A. 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另诉请求赔偿
B. 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另诉请求赔偿
C. 法院按照原来的借款数额继续执行
D. 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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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车回家,路上不慎撞倒黄某,致其重度颅内损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约定温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4万元,此次事故一次性解决后了事。后黄某以欺诈为由诉请撤销该协议,并要求温某赔偿损失120万元。法院受理后,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但是在庭审结束后第二天,黄某又被电动车撞倒,当场死亡。法院查明,黄某只有唯一一个继承人黄小明,现黄小明下落不明。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 裁定撤诉
B. 裁定中止诉讼
C. 根据庭审情况直接作出判决
D. 裁定终止诉讼
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B. 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有权决定
C. 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
D. 发回重审后,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且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
2013年4月23日,甲网络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企业短消息发布业务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短消息合作协议书》)1份,约定甲网络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定向移动信息发布服务,单价为:普通短信0.04元/条,小区定投0.1元/条,在移动信息服务执行中因考虑到时间、内容、区域、手机用户群体等随时调整的不确定性,发送时间、内容、区域、手机用户群体不作为合同附件;乙公司应根据双方确认的《信息服务执行确认单》所定的合同总金额向甲网络公司付款,乙公司应于第二个月向甲网络公司支付已执行的信息费用。至诉讼时,甲网络公司已执行信息服务总金额计8.4万元,但乙公司未按约支付该费用,甲网络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乙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甲网络公司信息服务费共计8.4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乙公司承担。关于本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不予受理
B. 驳回起诉
C.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 判决将服务费收缴归国家所有
高某向杨某借款23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杨某应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 杨某应向B区法院起诉
C. 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 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