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男孩K、L、M,以及三个女孩R、S、T,举办一场舞会。他们要跳三场舞:第一、第二、第三场。每场舞由三对孩子参加,在每对孩子中要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为伴,且遵循以下原则: ①K和S为伴,且不在第一场就在第二场。 ②R在第二场为伴的人一定在第三场和S为伴。 ③两个小孩不能结伴超过1场。 若L和S在第二场中为伴,则下面哪一对孩子必须在第一场中为伴
A. K和R。
B. K和T。
C. L和R。
D. L和T。
E. L和T,L和R都可以。
法官:原告提出的所有证据,不足以说明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如果法官的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相关断定也一定为真 Ⅰ.原告提出的证据中,至少没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有了它,足以断定被告有罪。 Ⅱ.原告提出的论据中,至少没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没有它,不足以断定被告有罪。 Ⅲ.原告提出的论据中,至少有一个与事实不符。
A. 只有Ⅰ。
B. 只有Ⅱ。
C. 只有Ⅲ。
D. 只有Ⅰ和Ⅱ。
E. Ⅰ、Ⅱ和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问题。 桐城古文曾经“辉煌”过,尤其是曾国藩与弟子重振桐城古文和湘乡派兴起之后,桐城义法在“义理”“辞章”“考据”之外,又溶进了“经济”(经世致用)一义,文章大有长进,变得清淡通顺得多了。可是,桐城古文生来就有一个致命弱点:拙于说理。它规矩多,戒律严,格局一定,篇幅长短一定,用字范围一定,句法排列一定。它要纯不要杂,即所谓的“雅洁”。吴汝纶说过“与其伤洁,毋宁失真”。就是说遇到“真”“洁”两者不可调和之时,宁可“失真”,也要“保洁”,干一种“削足适履”的勾当。在此等“义法”之下,理怎么说,论怎么述其实,曾国藩也看到这个弱点,承人“古文无施而木宜,惟不宜说理也。”曾派弟子薛福成、郭嵩焘由于出使欧洲,接受过西文的影响,行文兼采西译词语,文章辨析精微,以说理透彻见胜。但他们这一支,只算是桐城古文的“异教”,并不为谨守“家法”的大师们所容忍。如此一个拙于说理的文派,恰巧遇上了需要政论文的时代,怎么不大难临头呢 当年的精英人物最初没有不追随桐城文派的,后来在时代大趋势的促动下,乃纷纷另觅新途。虽说新途,但人们的思维定势往往习惯于熟门熟路,所以最初都是向后看的,试图从古代文体的武库中选择相宜的文体来应付时变,于是乎一时之间“长于言理”的魏晋文章就成了共同的选择。在追踪魏晋文风以求革新的一途中,以章太炎及其门生影响为最大。 魏晋文章固多精审,能与桐城古文抗衡一时,但此种文体毕竟是历史的陈迹,文章自然演化的必由之路还应着眼未来。当此之时,以梁启超为杰出代表的“报章文体”应运而生。此种文体桐城派所禁约的佛书名词、诗词的典故、日本的新名词皆所不避,信笔写来,舒徐自如,谈政议政,雄辩惊人,以“常带感情”之笔锋,述写“非常异义可怪之论”一纸风行,海内耸动,天下文风从此一变,桐城家除了叹息之外,无所措其手足了。 新文学史家把桐城文派被驱逐出文坛之事全部归功于新文学家,这未免有欠公正。其实在新文学家们起来推倒“桐城谬种”之前,清末民初的政论家(章太炎、梁启超等人)早就给桐城文派以沉重打击。 下列说法中合乎文意的一项是:
A. 桐城义法主张写文章应注重“义理”“辞章”“考据”,湘乡派又为义法融进了“经济”一义,使桐城古文再现辉煌。
B. 魏晋文章取自古代文体的武库,因而它不能与桐城古文抗衡。清末的精英以此作为“新途”是根本错误的。
C. 有些曾派弟子接受西文影响,使文章辨析精微,说理透彻,想以此来挽救桐城文派,但他们的努力最终失败了。
D. 新文学史家把桐城文派逐出文坛,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文学的发展。
某校宿舍住着四个留学生,分别来自美国、法国、新加坡和瑞士。他们分别在中文、国际贸易和社会学三个系就学,其中: ①瑞士留学生单独在国际贸易系。 ②新加坡留学生不在中文系。 ③美国留学生和另外某个留学生在某个系。 ④法国留学生不和美国留学生同在一个系。 以上条件可以推出美国留学生所在的系为:
A. 中文系。
B. 国际贸易系。
C. 社会学。
D. 中文系和社会学都可以。
E. 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