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省级机关新建高层办公大楼建筑幕墙工程公开招标,投标人有省内外7家具有一级建筑幕墙施工资质的企业,投标时间是2002年9月。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正常程序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在开标会议上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附件的形式同时分发到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技术标书进行了综合评分,按照得分多少,推荐A、B公司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就有投标人对A公司资质和工程业绩提出质疑,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经A公司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其资质、业绩真实有效。但招标人认为A公司是同时具有装饰和幕墙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如B公司单一幕墙施工资质企业专业,并以此为由否决了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经查阅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均无对同时具有装饰和幕墙施工资质企业的限制性条款。由于来自外界的种种干扰,这个项目的招标结果一直推迟到超出投标有效期10天以后才公布,最后确定由B公司中标。因为B公司的投标报价为全部投标报价中的次高报价,招标人对其进行询标,要求它以不高于A公司的报价承包本项目。B公司对此作出了承诺。 [问题] 评标标准和方法在开标会议上公布是否合法,为什么
查看答案
[背景材料] 2009年3月,某市商贸公司拟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建设一商品展览馆,于是向甲、乙、丙、丁4家施工公司发出了招标邀请。4家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贸公司发出了投标文件,招标委员会经过评标,最终确定甲公司得分最高。但是商贸公司最终并未向甲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而是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戊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暂时定为人民币1 000万,决算审定价为最后价。5月21日戊公司进驻施工场地进行施工。11月20日,商贸公司向戊施工企业发出通知,称其资金不足,无法继续施工,要求解除合同。戊施工企业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商贸公司诉至法院,认为被告未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其取得“中标通知书”直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故中标无效,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订立的施工合同无效。 [问题] 该项目是否属与强制招标范围
34岁,女性,已婚。因妊娠5个月在当地医院行水囊引产,术后持续阴道不规则流血,伴发热及下腹疼痛;术后第10天腹痛加剧。体格检查:体温39.5℃,、脉搏110次/分,腹痛拒按,妇科检查;子宫稍大,软,压痛明显,左侧附件区可扪及一囊性包块,6cm× 6cm×5cm大小,边界不清,压痛,右附件区压痛。血白细胞16×109/L,中性粒细胞 0.92。 最可能的诊断是
A. 左侧卵巢囊肿扭转
B. 急性盆腔炎、盆腔脓肿
C. 流产诱发急性阑尾炎
D. 左侧子宫内膜异位囊肿破裂
E. 左侧输卵管囊肿破裂
[背景材料] 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市文化局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共有4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谈判小组在此4家供应商中选择2家人围成交候选人。随后在入围供应商的参与下,制定了现场测评方案,决出一个成交人。另外一家被淘汰的供应商随后提出质疑和投诉。 争议1:供应商认为此次谈判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不符,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38条有关规定;供应商反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并没有标明需要进行现场测评,在谈判已经结束,确定了2名成交候选人后,采购代理机构才决定增加现场测评环节。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依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和《政府采购法》第38条第5款,谈判小组推荐了2名成交候选人;测评规则也是在2个成交候选人的参与下制定的,所以通过现场测评在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争议2:供应商认为拟进行修正的技术指标属于允许偏离部分,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应允许修正技术参数和报价。竞争性谈判的最大特点就是参与谈判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局部修正和多次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称,依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的规定,投标人可以修正技术参数;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特别说明第3条规定,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修改技术参数有前提条件,即投标人已经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本项目中,投诉人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属于非实质性响应。 [问题] 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条件是什么
过失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