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诉,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兄弟俩不服。 问题: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
查看答案
毕业于当地某大学环境管理专业的大学生张某参加今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芜湖县委办公室的经济管理职位,张某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名列前茅,可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查出感染上了乙肝病毒。芜湖市人事局最终以张某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据原告称,当时他希望对方出具一份不予录用的书面答复,或复印两次医院体检的化验单,但结果均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中,张某不得已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 按照国内现行《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能献血或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并不能视为现症肝炎病人处理。张某只是一名普通的感染者,并且现行劳动人事法规和规章对此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据复诊结果显示:乙肝五项检测指标中他只有第一项和第五项是“阳性”。相关专家认为,这个结果说明此人感染过乙肝或者正在康复之中,但基本不具备传染性,在社会生活角色中应该被视为“健康人”。按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针对“乙肝两对半检测”列举了7种不合格情况,但并没有第一、第五项同时为阳性这一条。由此张某认为的情况不属于不合格,便很快与安徽省人事厅取得联系,但始终没有回音。10月18日,他又书面向人事厅提请行政复议,10天后,人事厅驳回了他的复议申请,理由是,体检不合格的结论是由体检医院和主检医生作出的,不是芜湖市人事局的行政行为。11月10日,张某正式向芜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理由很鲜明:“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3天后,张某便接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据有关专家的观点:“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自由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可是很多地方和部门以部门规章的方式,限制了一些有缺陷的人工作的权利,乙肝歧视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情况明显违犯了我国《宪法》的相关条款。”认为官司的社会意义比官司本身的输赢更具有意义,“如果能够以这起案件的诉讼为由头,推动政府或者个人树立起《宪法》至上的观念,在《宪法》的基础上正确行使权力,这才是最重要的”,他认为“这起案件直接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乙肝感染者正当工作和正当生活的权益,意义比输赢更重要”。据悉,目前我国有超过1亿人和张某一样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 要求:根据本文的内容分析其中的法理以及司法适用问题。
陈某为乡镇企业――振兴农业机械厂的承包经营人,在承包期间内,经营不善,难以完成承包任务。2001年10月,陈某以振兴农业机械厂名义到某市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业务。在此期间,他从该公司办公室中窃取了空白介绍信和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2001年12月,陈某诈称他为某市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员,与南方某省一贸易货栈签订购买100吨钢材的购销合同。贸易货栈恐货款落空,要求陈某找人作合同的保证人。陈某将骗取钢材的计划告诉了某县百货大楼经理王某,并说如百货大楼在合同上签字,陈某给百货大楼4万元现金。于是,王某作为某县百货大楼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了定,同意为购销合同提供担保。 2002年2月,贸易货栈将货物运至农机公司所在地。陈某提取了货物,并转运至振兴农业机械厂,折价作为承包期间的应交利润。振兴农业机械厂将余款15万元退还陈某,陈某将4万元送于百货大楼。然后携余款11万元潜逃。2002年5月,南方某贸易货栈向某县百货大楼要求其承担责任。贸易货栈得不到货款,又寻不到陈某,于是以陈某、农业机械公司、某县百货大楼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者给付货款。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陈某持农业机械公司空白合同书与南方某贸易货栈签订的钢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 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问题: 如果潘某与舒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舒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潘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听力原文] 11-15Peter Smith joined the army when he was 18, and for several months he was taught how to be a good soldier, He did quite well in everything except shooting. One day he and his friends were practicing their shooting, and all of them were doing quite well except Peter. After he had shot at the target nine times and had not hit it once, the officer who was trying to teach the young soldiers to shoot said," You’re quite hopeless, Peter! Don’t waste your last bullet too! Go behind that wall and shoot yourself with it!"Peter felt ashamed. He went behind the wall, and a few seconds later the officer and the other young soldiers heard the sound of a shot."Heavens!" the officer said. "Has that silly man really shot himself" He ran behind the wall anxiously, but Peter was all right. "I’m sorry, sir, "he said. "But I missed again. What did the officer told Peter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