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在学习搏学时,对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不太了解,因此向店经理陈明请教。陈明的以下解释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权利性质不同: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B. 权利发生不同:物权的发生实行法定主义,债权的发生实行任意主义。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新的物权,也不允许当事人变更物权的内容。而债权的发生没有这样的限制。
C. 权利效力范围不同: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权力外的任何人,即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为义务人,均负有不得侵害其权利和妨碍其权利行使的义务。而债权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当事人之间。
D. 权利效力不同:债权的支配力具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