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李某是甲公司销售部门的业务员,一次,李某持盖有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前往建材市场购买木材,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石材要出售,李某觉得价格很合适,就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石材的合同,并预交了定金1万元,约定乙公司待甲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后发货。但是,李某回到甲公司后因家人病重遂向公司请假两个月,忘记将此事告知甲公司。两周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不知情况,亦未联系上李某核实购买石材事宜。在乙公司催要货款两个月未果后,于是乙公司将石材卖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认为该生意有利可图,就向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石材,履行合同。乙公司表示:该批石材已卖予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