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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乙为了购置汽车,遂将该购得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乙和银行于4月3日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于4月5日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因乙到期不能清偿银行的借款,银行欲拍卖该房屋。此时丙到法院起诉,声称甲的房屋为其所有,经查明,该房屋确系丙所有,只不过因登记机关的过错使得该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对此,乙并不知情。问: 如果甲通过欺诈的手段从丙处骗购该房屋,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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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量资金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不相等,根本的原因是通货膨胀的存在。 ( )

A. 对
B. 错

结构化开发方法要求各阶段的准确性、完备性和 【4】 。

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20吨的买卖合同。乙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铝材买卖合同,赵某预交了定金1万元。双方还约定:待赵某回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3日内发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并未正面答复乙公司,而是找到赵某询问此事,赵某如实作了汇报。由于甲公司不及时答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1个月后将铝材出售给了丙公司。而此时甲公司恰好开始需要这批铝材,于是甲公司电告乙公司,表示愿意购买该批铝材。乙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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