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在施工设计图纸尚未完成之时,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合同签订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拟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发现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条款: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应顺延。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3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问题] 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恰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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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通过分包方式承揽了某大厦的金属幕墙的施工任务。在金属幕墙框架的安装中,采取的施工方法如下:(1)连接件焊接时,采用了点焊,目的是控制因焊接产生变形。(2)立柱与连接件的连接采用了铸铁螺栓。(3)在所有相同金属接触面上进行防止金属电解腐蚀处理。(4)为了提高防锈处理的效果,涂了两层防锈漆。在安装金属板前进行了避雷系统的安装。问 题 对金属幕墙框架防锈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某建设项目,在施工设计图纸尚未完成之时,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合同签订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拟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发现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条款: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应顺延。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3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问题] 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你认为影响工程质量应从哪些主要因素进行分析?
某建设项目,在施工设计图纸尚未完成之时,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合同签订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拟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发现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条款: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应顺延。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3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问题] 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应如何改正?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该公司副经理出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责成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经营、技术部门人员编制该项目监理规划。参编人员根据本公司已有的监理规划标准范本,将投标时的监理大纲作适当改动后编成该项目监理规划,该监理规划经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给建设单位。该监理规划包括以下8项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依据;3.监理工作内容;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8.监理设施。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根据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公司报送的监理规划,宣布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及授权范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介绍了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和监理设施等内容。其中:1.监理工作内容。(1)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批准后下发施工单位执行;(2)检查现场质量情况并与规范标准对比,发现偏差时下达监理指令;(3)协助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4)审查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组成,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5)编制工程量计量规则,依此进行工程计量;(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本项目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职责包括:(1)负责日常监理工作;(2)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处理索赔事宜,协调各方的关系。监理员的职责包括:(1)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查及签认;(2)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3)现场工程计量及签认。3.监理设施。监理工作所需测量仪器、检验及试验设备向施工单位借用,如不能满足需要,指令施工单位提供。 请指出该“监理规划”内容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