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性,36岁。G3P0,孕35周。阴道流血不多,入院检查:估计胎儿重2500g,臀位,胎心率136次/分,宫缩持续30秒,间歇4~5分。B型超声检查提示为边缘性前置胎盘
A. 阴道检查
B. 缩宫素静脉滴注
C. 期待疗法
D. 硫酸镁抑制宫缩
E. 剖宫产术
查看答案
对健康人和儿童预防接种的方法是
A. 人工主动免疫
B. 人工被动免疫
C. 过速免疫
D. 免疫生物治疗
E. 天然免疫
血清中免疫球蛋白的含量缺乏,—般应考虑
A. 轻链病
B. 重链病
C. 免疫缺陷病
D. 免疫增殖病
E. 自身免疫病
房建工程其主体建筑为8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主体工程施工到第二层时,该层的钢筋混凝土柱已浇筑完成。拆模后监理工程师发现,柱混凝土外观质量不良,表面酥松麻面,怀疑其混凝上强度不够,设计要求柱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C25的等级。于是,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出示对该柱子施工时混凝土抽样检验和试验结果。试验结果表明,柱混凝土抗压强度值(28天强度)全部达到或超过C25的设计要求,其中最大值达到C30等级。 如果查明该混凝土质量事故是由于业主提供的水泥质量问题导致的混凝土强度不足,而且在业主采购及向施工单位提供这批水泥时均未向监理单位咨询和提供有关信息。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都按规定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进货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合格而接受。请问在此情况下,业主及监理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某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工程被列入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决定对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市的A、B、C、D、E五家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外省的F和G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针对本市和外省企业分别编制了两个标底,用于对本市和外省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人于2004年6月1日向资格预审合格的A、B、C、D、E五家施工单位及F和G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发出投标邀请书,规定6月15日~6月16日发放招标文件,6月25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上述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期购买招标文件。6月21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质疑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6月25日上述投标单位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A提前一天递交了投标文件,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了修改,将投标总价降低30万元,并说明以此报价为准。6月26日上午9时进行开标,由市建委标办领导主持开标工作,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标办领导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认为A单位提交了两份投标文件宣布为废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于2006年8月1日向C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C单位于2006年8月5日收到。经双方协商,报价再降50万元后,双方于2006年9月4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