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艘近海航行497GT油船,该船安放龙骨日期为2012年3月,建造完工日期为2012年11月。该船载运820t重油从大连港经渤海口直航烟台港,在卸油时海事安检官登船对该船进行安全检查,仅仅在审核船舶证书时发现该船防止油污证书附加中“排油监控系统及其操作手册和油/水界面探测器”两栏做了“不适用”标识,随即查阅了防止油污证书记事栏中关于该两项免除的记载,在询问船长并核实该两项确实未装后,下达滞留整改通
A. 该船仅在距离最近陆地50nmile以内且航程时间不超过72h的限定航区营运。
B. 所有油性混合物留存在船上,随后排入接受设备。
C. 油船所停靠的港口或装卸站有足够的接受设备。
D. 油性混合物排入接受设备的数量、时间和港口应记入《油类记录薄》。
每一独立电路均应设有可靠的()保护,如另有规定,例如操舵装置的电力供电电路或经同意可免设过载保护。
A. 短路
B. 过载
C. 失压
D. 自动卸载
载重吨70000T及以上的新油船应至少设置几个污油水舱()
A. 1
B. 2
C. 3
D. 4
海上航行船舶甲板线的长为()MM、宽为()MM。
A. 115,75;
B. 600,65;
C. 450,30;
D. 3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