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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 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00年5月,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2)2001年1月,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新人伙,周出资4万元。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人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于2001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 (4)2002年4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黄河公司于2002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问题:(1)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迫偿的数额是多少? (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4)赵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钱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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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介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一)2002年1月,三元县粮油贸易公司(甲方)与该县食用油脂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甲方提供毛糖油20吨,乙方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毛糖油酸价为基数,降低8个酸价,并脱色去杂,加工后的精糖油应达到食用标准。每吨加工费为300元,由甲方提货时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期提交毛糖油20吨,乙方按常规以降低8个酸价的要求配药加工。同年4月,甲方在提取精糖油时,经化验,发现酸价高于食用标准2个,不符合食用标准,当即要求乙方返工,乙方返工后,双方就返工费由谁承担发生争议。甲方认为乙方有义务保证加工后的成品油达到食用标准,否则就构成违约,乙方加工后的精糖油高于食用标准2个,返工费理应自负。乙方认为,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毛糖油降低了8个酸价,并脱色去杂,已忠实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精糖油之所以高出食用标准2个酸价,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毛糖油不止高于食用标准的8个酸价,因此,精糖油酸价过高是甲方的过错造成的,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双方争执不下,甲方拒付返工费,为此,乙方遂诉至法院。 现请回答81~85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A. 本案是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因标的物的瑕疵而发生的纠纷
B. 甲方由于提供加工的毛糖油有瑕疵,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C. 乙方没有保证加工后的精糖油达到食用标准,已构成违约
D. 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可以免责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待离职后半年方可转让。 ( )

A. 对
B. 错

患者男性,49岁,发作性胸骨后疼痛2天,含服硝酸甘油可缓解,1小时前再发胸痛伴大汗,含服硝酸甘油不能缓解就诊,急查心电图示V1~V3导联ST段抬高0.5~0.8mV,呈单向曲线,未见坏死性Q波。 应首先考虑为

A. 急性前间壁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
B. 急性心包炎
C. 变异型心绞痛
D. 急性前壁心肌梗死
E. 急性肺动脉栓塞

甲乙丙3人约定每人各出资4万元合伙买一辆汽车跑运输,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按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和债务的分担。合伙企业成立后,以后的几年内均有可观的盈利,3个合伙人也按照合伙协议进行了分配。2003年4月,因在承运过程中出了车祸,甲也受了轻伤,所运的水果也腐烂了,加上修车的费用,一共损失了10万元。3个合伙人分担完债务后,甲提出退伙,乙和丙均表示同意,并将其入伙时出资的4万元退给了甲。此后不久,乙和丙联合跑长途运输,赚了不少的钱。甲的妻子见状,于是便找到乙和丙,说甲并不愿意退伙,还要和乙和丙一起合伙,乙当场表示了拒绝。但甲的妻子强行将4万元留下就走了。因为当时甲外出,乙和丙合计等甲回来再商量。但在此后的第10天,乙和丙在运输过程中又出车祸,不仅使整个汽车报废,而且撞坏了一家具店的堵多家具,共计损失14万元。甲回来得知此事后,找到乙和丙说他妻子做此事时根本没有和他商量,他本人根本就不想入伙,并要求将其妻所留的4万元退还给他。乙不同意,并要求甲分担此次车祸的经济损失。3人之间发生纠纷,乙和丙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甲的妻子表示甲并不愿意退伙,并强行将4万元留下的行为产生何种法律效力?( )

A. 甲妻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乙和丙有理由相信甲愿意入伙
B. 甲妻子的行为使甲重新成为合伙人,因为她已经将4万元钱交给乙和丙
C. 甲妻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因为夫妻在入伙事宜上并不当然享有代理权,甲自己没有作出这样的意思表示
D. 甲妻子的行为没有使甲重新成为合伙人,因为乙和丙当场表示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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