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退还的我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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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简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2年12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自行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9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4.15万元,甲公司当日进行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人员薪酬5万元,2012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资料二: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设备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48万元。该设备取得时的成本与计税基础一致。资料三: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甲公司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仍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设备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仍为48万元。资料四: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该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款项当日收讫并存人银行,甲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计算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对该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进口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货物按规定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但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A. 对
B. 错
简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2年12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自行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9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4.15万元,甲公司当日进行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人员薪酬5万元,2012年12月31日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资料二: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设备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48万元。该设备取得时的成本与计税基础一致。资料三: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甲公司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仍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该设备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仍为48万元。资料四: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该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款项当日收讫并存人银行,甲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计算甲公司2016年对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