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一)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五)2014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 )。

A、2万元
B. B、1.2万元
C. C、1万元
D. D、0.8万元

(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C、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二)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3月 8日
B.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

(四)2017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甲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