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1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1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A. 是
B. 否
C. 效力待定
D. 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查看答案
(2) 本案有关贸易合同的争议适用下列何国法或公约( )。
A. 中国法
B. 瑞典法
C. 日本法
D.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1)2000年11月1日,接受乙企业捐赠的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一台,但乙企业未提供该项专用设备的有关凭证,市场上该类专用设备的价格为100万元。甲企业收到该专用设备后立即投入安装。(2)在安装上述专用设备过程中,领用生产用库存原材料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一批,成本为40万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50万元;应付未付工程人员的工资为1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为4.8万元。(3)2000年12月15日,该项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第一基本生产车间使用。(4)该专用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折旧。(5)2003年12月25日,甲企业将该专用设备对外出售,获得价款90万元存入银行。假定甲企业在接受捐赠以及出售该项专用设备时均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要求:(1)编制甲企业接受捐赠专用设备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企业安装专用设备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企业专用设备安装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企业的该项专用设备2001年和200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5)编制甲企业出售该项专用设备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均用万元表示;“资本公积”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他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一,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4~255页。材料二:“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建设性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革命奠定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0页。请回答:你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殖民主义具有“双重使命”的论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