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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限责任公司南股东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该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已知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相关内容并无特殊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B. 董事会中的董事长应当由出资最多的股东甲选任
C.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D. 董事会成员为3-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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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各占50%、20%、30%的股权。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同意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争执。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 甲最初表示不同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
B. 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
D. 如果甲和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5:3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甲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乙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甲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有()

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甲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无法清偿债务
B. 甲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无法清偿债务
C. 乙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甲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E. 甲公司已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2018年1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达成合意拟在内蒙古赤峰市设立速达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速达公司”)。甲于4月1日向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5月1日依法签发了营业执照,5月2日甲领取了营业执照,速达公司于5月12日正式投入运营。7月1日,公司董事长甲拟向A银行借款50万元,希望速达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股东丁发现董事长

A. 丙向丁转让股权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B. 丙向丁转让股权须经甲和乙其中一人同意
C. 丙向丁转让股权须经甲和乙同意
D. 丙向丁转让股权无须经甲和乙同意
E. 在同等情况下,甲和乙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于20x0年3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x2年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人股。20x5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根据《公司法》,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 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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