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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H公司同德国S公司在上海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当在德国L州法院诉讼解决。H公司依据合同交付了货物,但S公司迟迟未将货款汇入合同约定的帐户,于是H公司起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S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S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德国S公司败诉。德国S公司于是以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为德国L州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为由,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则对于该案件,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 因为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所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终结诉讼
B. 虽然合同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但是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C. 虽然合同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但是因为S公司并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且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因此应当视为承认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因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D. 虽然合同双方约定了争议在德国L州法院诉讼解决,但是因为L州法院同合同之间没有关系,因此该约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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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行业通常将具有与大理岩相似性能的各种碳酸岩或镁质碳酸岩,以及有关的变质岩统称为大理石。( )

A. 对
B. 错

西南某二级公路,K5+800~K10+700为干燥路段,路面结构从上而下分别为9cm厚的沥青混凝土、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30cm厚填隙碎石。面层沥青混合料采用拌和楼集中拌和,15t以上自卸汽车运输,混凝土摊铺机进行摊铺。 施工过程出现下列事件: 事件一:一辆运输车配备的覆盖棚布在运输混合料的途中,遭遇大风被吹掉,沥青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为108℃。 事件二:部分混合料温度较高,导致碾压发生粘轮现象。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对事件一中的混合料,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 废弃
B. 重新加热再摊铺
C. 按正常的混合料摊铺
D. 与较高温度的沥青混合料混合后再摊铺

多巴胺和其代谢抑制剂甲基多巴肼(10:1)的复方片剂,与单方多巴胺相比,单剂量给药后左旋多巴的血药浓度峰值增加7~10倍,消除半衰期也显著延长,而同时血浆中的多巴胺浓度却相反,比单独给药后的血浆浓度显著减少。这是因为

A. 多巴胺脱羧酶抑制剂不能进入脑内发挥对脱羧酶的抑制作用
B. 多巴胺脱羧酶抑制剂能进入脑内发挥对脱羧酶的抑制作用
C. 多巴胺脱羧酶抑制剂促进了多巴胺的小肠吸收
D. 多巴胺脱羧酶抑制剂抑制了多巴胺在小肠的生物转化
E. 多巴胺脱羧酶抑制剂抑制了多巴胺在体内的生物转化

甲、乙、丙、丁、戊等20人为成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中甲的出资额为50%,乙的出资额为20%,丙的出资额为10%,丁与戊的出资额各为5%,其他15人的出资额共占10%。公司连续6年未进行分红。公司有债权人A、 B、C三人,现公司决定分立成两个有限责任公司:大成有限公司和宏图有限公司,公司在未通知其他15个股东的情况下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召开了股东会,会议中,甲、乙、丙三人投票赞成公司分立,丁与戊投了反对票。甲、乙、丙三人认为已经经过绝对多数通过,公司可以分立。成宏公司在10天内通知了A、B、C三人,将公司分立为大成有限公司和宏图有限公司,注销了成宏公司。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成宏公司分立的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成宏公司若要分立还必须在30日内连续公告3次
B. 成宏公司的债权人A、B、C可以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C. 丁与戊由于反对公司的分立因此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D. 若公司拒绝回购丁与戊的股权,则丁和戊可以在60日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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