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某系归国华侨,在广州投资办工厂,但在要求工人劳动时使用了非法的手段,经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卞某符合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条件,决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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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陈某系某市礼品包装加工厂厂长,2008年3月与某白酒厂签订了加工合同,依据合同,向某为该白酒厂加工印有该白酒厂的名称礼品包装盒5000套,6月5日交货。但是,向某违约,直到7月15日才交货且50%质量不合格。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某白酒厂即报告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于同年8月4日以诈骗嫌疑将向某收容审查,其家属多方挪借,将款交与公安分局,公安分局于8月14日将向某解除收容审查。下列说法哪些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