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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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陆某与王某窜至某公司盗窃一堆价值10万元的电子产品,一年后公安机关获取线索破案,将陆某、王某抓获归案。陆某、王某到案后,办案的派出所及时安排民警进行讯问调查取证。在第一次讯问陆某后,陆某即提出要委托其做律师的妹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未获允许,讯问民警的理由是,侦查期间,嫌疑人不能会见家属。后陆某、王某即被刑拘后羁押在本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王某聘请的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至看守所,要求安排会见王某,三天后看守所给予了安排。在律师与王某会见期间,为了防止律师对王某有不利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看守所派民警对整个会见过程进行了监听。该案后经法院判决,陆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王某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宣判结束后王某即被释放回家,陆某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在服刑半年后获得了假释。陆某被释放后即向公安局上访,反映其在被公安机关羁押时丢失了一张重要的发票,公安局信访部门受理后即安排调查,经查陆某反映问题不实,信访部门及时给陆某予以答复,但陆某因不服而多次至信访部门缠访。一日陆某又至公安局信访部门大吵大闹,并摔砸信访部门的办公设备。信访办即与市局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附近的巡逻民警处警制止陆某的违法行为。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因发现陆某情绪较为激动,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即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鸣枪警告,陆某听到枪声后逃窜,由于公安局边上即有一所幼儿园,为防止陆某情绪失控后窜至幼儿园滋事,民警紧追后朝陆某腿部开了一枪,陆某跌倒后被控制。 对王某在缓刑期间、陆某在假释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A某系一汽车修理店的老板,平日与B某等4人经常一起吃喝,互相较为熟悉。A某看到王某开一辆本田轿车上下班,即告知B某等人,让他们想办法将车偷来,并愿意出5万元将车购进。B某等4人即预谋偷车,并一起前往王某停车的家中踩点后,决定由B某和C某(1997年7月10日出生)进去偷车,D某和E某在院子外望风。2013年7月10日晚10时,4人在某地汇合后一同前往王某家,D某和E某在大门外望风,B某、C某翻墙进入大院,并打开院子大门,B某用自制的钥匙打开车门,与C某发动汽车将车开出大门,但由于紧张而熄火。王某听到汽车发动声后与儿子小王(1996年5月9日出生)一起冲出房间,并冲出院子大门追赶汽车,此时B某和C某重新发动汽车逃离,王某和小王即转而去抓D某、E某,D某见状即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上前砸王某的头部,王某倒地(后因颅脑损伤不治身亡)。D某随后和E某一起殴打小王,小王在情急之下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戳,将E某刺倒在地,E某因失血过多死亡,此时民警小韩刚好下班途经此地看到,D某发现警察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韩见D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D某射击,击中了D某腿部。B某和C某逃窜途中因B某超速行驶被交警查获。审查时B某主动交代车子系其与C某盗窃而来,但未将其他人员情况告知公安机关。D某聘请的律师齐某未与D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小张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队的队长立即停止了小张的侦查工作,小张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刑警队长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小王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 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A某系一汽车修理店的老板,平日与B某等4人经常一起吃喝,互相较为熟悉。A某看到王某开一辆本田轿车上下班,即告知B某等人,让他们想办法将车偷来,并愿意出5万元将车购进。B某等4人即预谋偷车,并一起前往王某停车的家中踩点后,决定由B某和C某(1997年7月10日出生)进去偷车,D某和E某在院子外望风。2013年7月10日晚10时,4人在某地汇合后一同前往王某家,D某和E某在大门外望风,B某、C某翻墙进入大院,并打开院子大门,B某用自制的钥匙打开车门,与C某发动汽车将车开出大门,但由于紧张而熄火。王某听到汽车发动声后与儿子小王(1996年5月9日出生)一起冲出房间,并冲出院子大门追赶汽车,此时B某和C某重新发动汽车逃离,王某和小王即转而去抓D某、E某,D某见状即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上前砸王某的头部,王某倒地(后因颅脑损伤不治身亡)。D某随后和E某一起殴打小王,小王在情急之下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戳,将E某刺倒在地,E某因失血过多死亡,此时民警小韩刚好下班途经此地看到,D某发现警察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韩见D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D某射击,击中了D某腿部。B某和C某逃窜途中因B某超速行驶被交警查获。审查时B某主动交代车子系其与C某盗窃而来,但未将其他人员情况告知公安机关。D某聘请的律师齐某未与D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小张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刑警队的队长立即停止了小张的侦查工作,小张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刑警队长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小王提出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老战友,关系密切。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 试分析本案中A某、B某、C某、D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名,并简述理由。
2013年2月,A县公安局接到署名为何某的举报信,信中反映:A县工商局副局长张某自2009年开始,出卖企业法人代表登记信息,获利丰厚。张某还接受多家信息咨询公司的贿赂,并和B信息咨询公司的女副总李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张某的小舅子周某仗着姐夫的关系,长期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在A县兴农菜场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摊贩敢怒不敢言,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信中还留有举报人何某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身份信息予以保密。接到举报信后,A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案以检察院管辖为宜。遂电话告知举报人何某另行向A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何某不以为然,坚决要求A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否则将举报信内容在网上公布。A县公安局对此不予理睬,2013年3月10日,A县一知名网上论坛出现署名为“知情人”的两篇帖子,题目是《“黑”工商局长乱搞男女关系》、《官官相护何时休?》,内容正是反映A县工商局副局长张某倒卖个人信息、受贿,并重点描述了张某与B信息咨询公司女副总李某的不当正男女关系细节,文中还提到群众控告无门,公安局袒护不纠,纵容黑恶势力。3月11日,A县纪委决定对张某展开调查,并于同日决定移送司法机关,A县人民检察院随后以张某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12日,A县公安局以张某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起立案侦查。13日,办案机关对张某执行刑事拘留。14日,张某的辩护律师季某向办案单位提出:张某系A县、C市两级人大代表。16日,办案机关对张某变更了强制措施。19日,张某失踪,办案单位对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查找其下落。21日,张某躲到其驾驶员王某家中,并拿出其售卖他人信息所得100万元现金让王某藏好,并承诺:只要王某负责好他的日常生活,不向办案机关告发,让他顺利躲过这一阵,他将给王某50万元作为酬谢。王某答应了,并把张某安排在自己邻县亲戚家中。经查:张某从2009年1月担任A县工商局副局长开始,以每条0.5元-1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向B信息咨询公司女副总李某出售个人信息28万多条,获利150余万元。2012年,张某还先后多次接受举报人何某宴请、购物卡、红包,价值共计5万余元。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获悉张某小舅子周某长期受张某的庇护,纠结社会闲散人员,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办案机关遂于3月24日对周某等人立案侦查。25日,张某的辩护律师季某向办案单位提出:周某法定代理人已经委托其担任周某的辩护律师。季某提出,周某自2010年8月份开始患有间歇性精神病。2013年4月3日,周某等人家属组织亲友200余人到A县政府大院上访,并堵住政府周边道路,不让过往车辆、行人通行,要求办案机关交出张某,释放周某。A县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注: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请案例中交代的时间作答。) A县公安局电话告知举报人另行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