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从法律的制定到实施进行分类,法学可分为______。

A. 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B. 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
C. 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D. 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在西方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学说中,神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______。

A. 西塞罗
B. 阿奎那
C. 卢梭
D. 霍布斯

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 私有制是法起源的经济根源
B. 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
C. 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宗教等规范
D. 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基本规律

关于法学的性质,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 由于法学在其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具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故法学是一门科学
B. 由于法学解决的是人们生活所面临的问题,要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导向,因此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C. 由于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它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与相互关系,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关系。因此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
D. 由于法学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因此具有自然科学的性质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列问题。 “韦编三绝”是说孔子读《易》次数之多,竟把编联简策的编绳翻断了多次。此语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对“韦编”的“韦”如何理解新版《辞海》的解释是:“韦,熟牛皮。古代用竹简写书,用皮绳编缀,故曰韦编。”这种说法其实是错误的。其一,现代的形声字古代常常写作假借字,汉代文献中此例不胜枚举。汉代许慎《说文》有“经,织从丝也”。许慎所用的“从”字,即今之形声字“纵”字的假借字。我们既知纵字在汉代实写作“从”,那么我们把汉人(司马迁)写的“韦编”读作“纬编”,是合乎汉人用字常理的 根据全文提供的信息,下列分析不符合作者意思的一项是______。

A. “韦编三绝”的“韦”,实际上是“纬”的假借字
B. 编联简策的“韦”是横向编联的,相当于织布帛的纬线
C. 古代简书不用皮绳编缀
D. 一直以来人们把“韦编三绝”的“韦”解释为“熟牛皮”,是错误的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