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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合伙企业所有。 (3)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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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二: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三: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五: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事件四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四)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二: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三: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五: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事件五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规定: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占总出资额的60%,中方合作者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占总出资额的40%;合作企业合作期内所得收益首先全部用于偿付外方出资,在外方出资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限内,合作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期满后,企业全部同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 合作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无效合州
B. 合作合同显失公平,应变更为在合作期限内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C. 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可以登记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D. 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必须登记为具有合伙性质的企业

(三) [背景资料] 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外墙陶瓷砖和内墙砖的吸水率进行了复试,对铝塑复合板核对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事件二:在送待检时,为赶工期,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事件一中,外墙陶瓷砖复试还应包括哪些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内墙砖吸水率复试铝塑复合板应进行什么项目的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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