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对乙享有200万元的债权,已经到期,但乙一直宣称没有能力偿还。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丙享有50万元的未到期债权;乙因在一次事故中造成人身伤害,可获得赔偿80万元,财产损失可获得赔偿30万元:因继承关系取得父亲存在银行的1万元存款。乙对上述债权均怠于行使。根据合同保全措施的规定,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______。

A. 乙对丙的50万元债权
B. 人身伤害赔偿80万元
C. 财产损失赔偿30万元
D. 继承的银行存款1万元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B.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C.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D. 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A.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B.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C. 要约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D.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香薰店店主王女士从某精油加工厂订购了一批质量保证期为2年的上等浓缩玫瑰精油,双方未约定玫瑰精油质量的检验期间,后该精油加工厂向王女士运送了一批劣质玫瑰精油,而王女士因故一直未能发现该批玫瑰精油质量不符合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女士最迟应自收到玫瑰精油的______内通知精油加工厂,否则视为玫瑰精油质量符合约定。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甲家具城刘老板将一批优质沙发以50万元的价格卖与王某,于2015年2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货款付清后,刘老板才将沙发交付给王某。2015年2月10日,李某在该家具城看上了这批沙发,出价70万元购买,刘老板当下将该批沙发交付给不知情的李某,李某支付价款后,将沙发运走,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______。

A. 王某凭借合法订立的买卖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刘老板将沙发卖给李某的行为无效
B. 王某凭借合法订立的买卖合同,可以要求刘老板承担违约责任
C. 李某请求确认其是沙发的所有权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刘老板与李某之间并没有签汀买卖合同,因此沙发的所有权属于王某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