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了某22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1)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d;(3)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3月19~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工窝工20工日,1台挖掘机陷入黏土中。事件2: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一台塔式起重机(1500元/台班)吊出陷入黏土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d,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事件3:5月1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5月11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5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5月15日复工的指令。期间共造成人工窝工300工日。事件4:6月30日地下室全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事件5: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把该工程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会议室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饰面板,用量350m2。会议室墙面采用人造木板装饰,其中细木工板用量600m2,用量最大的一种人造饰面木板300m2。针对事件1至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问题 事件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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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教学楼工程,建筑面积1.7万m2,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檐高25.2m,主体为框架结构,砌筑及抹灰用砂浆采用现场拌制。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了“某教学楼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根据现场条件,厂区内设置了办公区、生活区、木工加工区等生产辅助设施。临时用水进行了设计与计算。事件2:为了充分体现绿色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项目部在临建施工及使用方案中提出了在节能和能源利用方面的技术要点。事件3:结构施工期间,项目有150人参与施工,项目部组建了10人的义务消防队,楼层内配备了消防立管和消防箱,消防箱内消防水龙带长度达20m;在临时搭建的95m2钢筋加工棚内,配备了2只10L的灭火器。事件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项目经理部在安全与环境方面管理不到位,要求该企业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在本项目的运行进行“诊断”,找出问题所在,帮助项目部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事件5:工程验收前,相关单位对一间240m2的公共教室选取4个监测点,进行了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其中两个主要指标的检测数据见下表。 主要指标的检测数据 点位 1 2 3 4 甲醛/(mg/m 3 ) 0.08 0.06 0.05 0.05 氨/(mg/m 3 ) 0.20 0.15 0.15 0.14 问题 事件5中,该房间监测点的选取数量是否合理说明理由。该房间两个主要指标的报告监测值为多少分别判断该两项检测指标是否合格
沿海地区某高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25000m2,地下3层,地上2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开挖深度16.30m。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给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未报建设单位审批;依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装饰装修公司。上述分包合同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且均在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选择了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劳动力计划。该方案经专家论证,补充了有关内容后,按程序通过了审批。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提醒、警示施工现场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在现场出入口和基坑边沿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事件4:本工程二层多功能厅设计为铝合金龙骨中密板材隔墙,下端为木踢脚。装饰装修公司在施工前编制了装饰装修施工方案,明确了板材组装和节点处理措施。问题 事件2中,除地质勘察报告外,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选择依据还有哪些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补充了哪些主要内容
在哪些情况下,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