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其法律适用表现为“甲国法,乙国法一丙国法”。这一过程实际上是()
A. 转致
B. 识剐
C. 间接反致
D. 一级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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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致制度中,受案法院最终适用自己的实体法来判决案件的情形是()
A. 一级反致
B. 反致
C. 二级反致
D. 间接反致
E. 完全反致
外国法不能查明时,法律适用的解决办法有()
A. 直接适用内国法
B.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C. 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法律
D. 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故而适用内国法的规定
E. 适用一般法理
构成法律规避的要件有()
A. 当事人主观上有逃避适用某种法律的故意
B. 规避的对象为强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
C. 规避的方式为故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
D. 必须是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
E. 当事人规避法律的目的已达到
以下关于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反致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 目前,采纳反致制度的国家仍然不多
B. 大多国家都是有条件有限制地接受反致
C. 国际条约中也有一些采纳了反致制度
D. 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纳反致制度
E. 有些国家条约排除反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