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取得的土地按会计准则规定在无形资产中核算,请问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价值是否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 作为注册税务师,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咨询解答并简述相关政策规定。
某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有对外提供的样品,按税法要求应该视同销售。企业会计处理,“借:营业费用2110000”,“贷:库存商品16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该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300万元。 问题: 请问汇算清缴时如何填列汇缴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82号)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涉税鉴证业务涉及国家税收利益,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对于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未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的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上述论述充分体现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 )特点。
A. 法律约束性
B. 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C. 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D. 执业活动的知识性与专业性
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某单位有一栋营业楼,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现在该单位转让这栋营业楼,这一经济行为南于主体不是房地产企业,也不是转让已使用的旧房,因此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B.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土地的300万元契税,在该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作为加计扣除20%的基数
C. 房地产企业开发一个项目,这个项目中有普通住宅,有少量营业用房,营业用房用于对外出租,也有部分对外出售,并且整个项目算下来,增值率很低,因此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无须分项目只笼统计算一个增值额,出具一份鉴证报告即可
D. 张某以1400万元从A企业购得某饭店。2007年初,将饭店价值400万元的土地评估为1000万元投资到张某原已成立的B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张某又将该土地投资到自己新成立的甲宾馆(截至该环节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即土地仍为张某个人所有)。2010年,张某又将该土地通过土地部门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由个人直接过户到B化工有限公司。张某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凡所投资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