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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根据《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杂种动物不属于该条例的保护对象。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对象中,包括赤狼。而最新的基因研究技术发现,一直被认为是纯种物种的赤狼实际上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来重新获得它。由于赤狼明显需要保护,所以条例应当修改,使其也保护杂种动物。 张大中:您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如果赤狼确实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种的话,那么,即使现有的赤狼灭绝了,仍然可以通过山狗与灰狼的杂交来重新获得。 全国最大的零售商报告了在过去的6个月中巨大的销售量。在这段销售旺盛的时间里,利润比平时少,这种情况不太寻常,因为当销量增加时,利润一般情况下也会增加。 下列哪项最有助于解释以上不寻常的事情

A. 由于利率下降,使得许多零售商可以增加库存,又不必支付较高的利息而减少利润。
B. 女士和儿童的服装的销售增加了20%,而男式服装的销售额只有少量增加。
C. 两个最大的独立的零售商想要以更低的价格购进商品。
D. 全国最大的零售商们通过加大广告投入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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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型软件公司有4个办公室,编号依次为1、2、3、4。每一个办公室中恰好有一台计算机和一台打印机。这8台机器中的每一台都是在1987年、1988年、1989年这3年中的某一年购买的,且满足下列条件: (1)每一个办公室中的计算机不是比打印机购买得早就是和打印机在同一年购买。 (2)2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和l号办公室中的打印机是在同一年购买的。 (3)3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和4号办公室中的打印机是在同一年购买的。 (4)2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和3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不是在同一年购买的。 (5)l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和3号办公室中的打印机是在1988年购买的。 若3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是在1988年购买的,则下面哪一句话可能正确

A. 1号办公室中的打印机是在1988年买的。
B. 2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是在1987年买的。
C. 2号办公室中的打印机是在1988年买的。
D. 4号办公室中的计算机是在1987年买的。

李昌和王平的期终考试课程共五门。他俩的成绩除了历史课相同外,其他的都不同。他俩的各门考试都及格了,即每门成绩都在60~100分之间。 佛罗里达的一些社区几乎全部是退休老人居住,如果有,也只有很少的带小孩的家庭居住。然而这些社区聚集了很多欣欣向荣的专门出租婴儿和小孩使用的家具的企业。 以下哪项如果正确,能最好地调和以上描述的表面矛盾

A. 专门出租小孩用的家具的企业是从佛罗里达的批发商那里买来的家具。
B. 居住在这些社区的为数不多的孩子都互相认识,并经常到其他人的房子里过夜。
C. 这些社区的许多居民经常搬家,更愿意租用他们的家具而不愿意去买。
D. 这些社区的许多居民必须为一年来访几个星期的孙子或者孙女们提供必要的用具。

史密斯:根据《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杂种动物不属于该条例的保护对象。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对象中,包括赤狼。而最新的基因研究技术发现,一直被认为是纯种物种的赤狼实际上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来重新获得它。由于赤狼明显需要保护,所以条例应当修改,使其也保护杂种动物。 张大中:您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如果赤狼确实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种的话,那么,即使现有的赤狼灭绝了,仍然可以通过山狗与灰狼的杂交来重新获得。 以下哪项最可能是张大中的反驳所假设的

A. 目前用于鉴别某种动物是否为杂种的技术是可靠的。
B. 所有现存杂种动物都是现存纯种动物杂交的后代。
C. 山狗与灰狼都是纯种物种。
D.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执行效果良好。
E. 赤狼并不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种。

史密斯:根据《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杂种动物不属于该条例的保护对象。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对象中,包括赤狼。而最新的基因研究技术发现,一直被认为是纯种物种的赤狼实际上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来重新获得它。由于赤狼明显需要保护,所以条例应当修改,使其也保护杂种动物。 张大中:您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如果赤狼确实是山狗与灰狼的杂交种的话,那么,即使现有的赤狼灭绝了,仍然可以通过山狗与灰狼的杂交来重新获得。 以下哪项最为确切地概括了张大中与史密斯争论的焦点

A. 赤狼是否为山狗与灰狼的杂交种。
B.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对象中,是否应当包括赤狼。
C.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对象中,是否应当包括杂种动物。
D. 山狗与灰狼是否都是纯种物种。
E. 目前赤狼是否有灭绝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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