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质权人自行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以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登记期限界满,质押登记失效 B. 质权人可以多次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借款期限 C. 质权人在原质押登记中增加新的应收账款出质的,新增加的部分登记时间与原质押登记的时间一致 D. 质权人办理登记时所填写的出质人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质权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质押登记不失效
A. 15-30 B. 20-40 C. 24-50 D. 30-60
A. Q235 B. 45 C. T10 D. ZG200-400
A. 日本 B. 澳大利亚 C. 中国 D. 菲律宾
A. 可以 B. 不可以 C. 商业银行自行决定 D. 以上均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