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A市甲区的新兴公司与B市乙区的云通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约定:新兴公司供给云通公司一批建材,总货款为50万元;交货地点为位于c市丙区的某仓库。新兴公司分三次将合同约定中的建材在交货地点交付给云通公司,但云通公司只给付新兴公司货款 15万元,尚欠35万元未付。新兴公司多次追索未果,遂诉至法院。 问题: 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哪家法院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代理销售某楼盘。房地产经纪人小杨受甲公司指派具体负责该楼盘代理销售工作。某一天,小杨接待了有意向购房的小叶,小杨为小叶详细介绍了一套商品房后,小叶表示满意。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一致同意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中包括( )。

A.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C.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D. 房屋权属证书号

案情:明志公司是2006年4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 10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明志公司名义投资100万元,与中环公司组建普通合伙企业;(2)以明志公司名义向众星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600万元;(3)聘任王某为公司经理;(4)在公司内增设市场发展部,重点开拓海外市场。事后不久当明志公司的股东大会得知董事会的上述方案后,提出以下异议:(1)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超过200万元的要由股东大会批准,因此董事会向众星公司投资的决议是无效的。 (2)聘任公司经理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聘任;(3)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不得作出;(4)董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董事㈩席方可举行,而该次董事会会议只达到1/2以上,不符合法定人数;(5)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该次会议有1名董事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了另一位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是非法的。同时,股东大会认为董事王某能力低下,不能尽职,遂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将其更换。董事会则认为,董事会的方案完全是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未越权。董事会的举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所有方案均已得到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当执行。而且,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王某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的第(2)项决议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

李四委托中天房地产经纪人事务所的经纪人刘军购买一套二手房,刘军介绍张三所有的一套房屋,李四看后拟同意购买。随后,李四与张三商谈《房屋买卖合同》事宜。 假设李四与张三办理了该房屋的转让手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李四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B. 刘军为促成房屋成交而发生的1000元费用,由中天房地产经纪人事务所负担
C. 刘军为促成房屋成交而发生的1000元费用,由刘军自己负担
D. 刘军为促成房屋成交而发生的1000元费用,由李四负担

外包加工的性质可分为三种形式,以下错误的是( )。

A. 材料外包
B. 半成品外包
C. 成品外包
D. 包工不包料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