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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区法院在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在程序上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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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抄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砸去,致使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对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对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请问这种不起诉是以下什么类型 ( )

A. 法定不起诉
B. 酌定不起诉
C. 存疑不起诉
D. 绝对不起诉

长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 2003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 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 2003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 2003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长河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4) 2003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5) 2004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抄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砸去,致使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对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以下做法正确的有( )。

A.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B.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C. 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
D.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必须经过复议期限、申诉期限方可以释放

如果你是甲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此案审查起诉的检察官,请根据以上案情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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