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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某有限公司的工人,2016年8月2日,甲因工伤住院治疗,久治未愈,期间医疗费用、护理费等一直由该公司垫付。2017年9月,该公司向甲支付10万元赔偿金后便不再垫付其后续的医疗费用。甲认为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过低,于201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0万元。2017年11月,该公司经营不善,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管理人可以要求甲返还医疗费
B. 对于该公司向甲支付的赔偿金,管理人可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
C. 甲经过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D. 法院裁定受理某公司破产申请后,甲提起的诉讼应当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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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共同成立了某普通合伙企业,2017年甲向丁借款100万元,到期无法清偿。甲拟以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对丁进行清偿,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 可以合伙企业盈利对丁进行清偿
B. 若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的合伙份额,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 为了避免债权人强制执行甲的合伙份额,其他合伙人可协商代为清偿
D. 若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的合伙份额,其他合伙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对外转让份额的,则视为其他合伙人同意对外转让

2016年7月,张某出资100万元,成立恒润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7年8月,张某又出资设立复星制衣厂(个人独资企业),2018年6月,恒润公司欠刘某货款8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恒润公司可以和复星制衣厂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B. 刘某可以张某为恒润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 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 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不得再投资设立复星制衣厂

甲、乙、丙、丁、戊五人是昌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中甲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7%,但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好友赵某实际出资、享受投资收益;丁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0%;戊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 丙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 赵某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D. 丁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召开前五天才通知李某。股东会会议中持有公司9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合并,3%表决权的股东反对,最终通过了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李某拒绝在决议上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
B. 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C.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
D. 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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